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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本科专业改革与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

来源:本科生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作者:--

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提高教学质量和推进教学改革的立足点。为促进学校本科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动专业改革,强化办学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一.改革与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力争2020年以前,以优势学科为依托,铸造30个左右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专业创特色;发展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新兴学科专业。

二.专业综合改革

(一)改革原则

专业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优势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改革内容

1.打造一流的名师团队。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课程教学团队。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优化完善教学内容,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50门左右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出版20本左右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和一批与国家重点学科配套的优秀教材,形成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注重因材施教,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探索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兴趣。促进教学和科研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早日进入科研,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工作。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专业综合改革、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建设办法

学校将遴选一批专业开展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在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试点专业开展工作,并在师资、实验室、课程、教材等专项建设中根据改革需要给予重点倾斜。试点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对于试点专业,学校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改革成效显著的专业,学校追加经费支持。

三.专业准入

(一)准入原则

1.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2.专业设置和调整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的相关要求。学校鼓励二级学院设置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相关专业。

3.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专业申办单位应全面考察、论证专业设置所需条件是否成熟,原则上每一个二级单位四年内增设专业数不超过1个。

4.申办新专业应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基本的师资队伍、必需的教学条件。

对于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学校将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同时鼓励二级学院提供配套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促使专业加快提高水平。学校在该专业第一届毕业生毕业年份,将组织专家对该专业学士学位权授予资格进行审查,评估专业培养质量。

(二)设置程序

本科专业设置申报由本科生院归口管理,每年六月份进行一次,以院系(所)为单位统一申报。设置专业程序如下:

1.院系(所)向本科生院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并向本科生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拟设专业申请报告(含人才需求论证、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师资基本情况等等);

(2)拟设专业建设规划;

(3)拟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5)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2.本科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答辩;专家组审核结果经过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3.主管校长批准并经校务会同意后,学校向教育部报送申报材料,同时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四.专业认证与评估

(一)基本原则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学校将按照《中南大学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对其进行评估:

1.专业办学时间达到8年以上。

2.在全国同类专业排名中未达到前20%。

3.专业就业率在全校专业中连续三年排名最后5%。

4.专业办学水平较低,教学质量较差,学生反应强烈。

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由学校指定参加评估,其他专业按照自愿申报、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参加评估。全校各专业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认证,确保专业建设不断上水平。

(二)程序与要求

1.参加评估的专业,按照《中南大学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评建工作,由所在院、系(所)先组织自评,自评结束后将自评材料提交本科生院。

2.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专业自评和专家组考察情况进行评议,给出评估结果。

3.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议结果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本科生院正式行文公布。

4.指定参加评估的专业,专业评估结果要求达到“良好”以上;评估结果“良好”以下的专业,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并一年后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仍然未达到学校要求或没有显著改善的专业,学校将对其逐步采取减少招生数量、隔年招生、暂停招生等措施,推动专业办学上水平。

5.参评专业评估结果“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学校将在教改立项、教学评奖、教学条件投入、课程建设、增加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推动专业开展综合改革。

中南大学

二○一二年五月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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