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会工作理论第二次研讨会 重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来源:新闻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作者:康正伟、杨苗、朱少彤
6月10日,全国部分高校工会工作理论第二次研讨会在校本部云麓山庄召开。省教育工会主席曹光荣,校党委副书记郭乃正,以及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等学校工会主席近20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围绕如何贯彻落实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展开讨论,讨论焦点集中于如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研讨会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梁旭如主持。
郭乃正副书记致欢迎辞。他简要介绍了我校合并以来的办学情况,并强调了工会在学校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表示,校党委很重视工会工作,希望有关人员引起重视,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
曹光荣主席对如何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工会年轻干部的认识;二是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的机制;三是提高高校教职员工的素质,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提供保障。
清华大学原工会副主席郭大成向与会人员对比分析了之前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目前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着重阐释了民主管理的含义,指出要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需要建立教代会民主管理和学校民主管理的固定的、长期的工作机制。
与会代表还就工会工作理论研讨会的运作模式;如何协调教代会、工代会和工会三者关系,充分发挥三者作用;教代会提案办理和民主评议如何促进规范化,提高实效性;对工会劳动竞赛活动的地位、作用、途径的思考和实践等进行了讨论,发表了看法。
我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梁旭如表示,促进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助于保障教职工权益,也是学校民主化建设的一个体现。他还提议,通过设立民主政治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提高民主建设中党的领导的实践性。
据悉,中国高校工会工作研讨会由清华大学工会牵头,研讨会筹备组负责召集,每年召开一次,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批准同意并给予大力支持。自1997年起举办,至今已成功召开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