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慈蕴教授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作者:吴丹
11月7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清华大学教授朱慈蕴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授聘仪式在法学院210会议室举行,常务副校长黄健柏向朱慈蕴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
朱慈蕴教授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经济法学 ,曾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并著有《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等。对于此次聘任,朱教授表示,中南大学法学院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和雄厚的师资队伍,是中国法学教育的生力军,并对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寄予厚望。
随后,朱慈蕴教授为在场的学生和老师作了题为《类别股公司法修正的法理思考》的精彩讲座,受到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欢迎。
朱慈蕴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00-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8);论文《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天津市政府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2000)、第四届吴玉章奖优秀奖(2002)、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2)、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08年10月);《公司法人格否认与诉讼程序》一文获得1999年度美国Colby科学文化信息中心优秀论文奖,并摘要登载在网站上;《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一文获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一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2008年11月);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与实践》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1年12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