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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续写雷锋日记传递中华正能量”网络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方案》的相关要求,省委网宣办决定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组织开展湖南省首届网络文化节,由省内主要网站分别举办13个专项活动,并明确由湖南教育网承办“续写雷锋日记、传递中华正能量”网络主题活动。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利用互联网传播优势,进一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号召广大师生及网友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在网上“续写雷锋日记”,书写身边感动人物和事件,传递勤奋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正能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二、 活动平台

活动依托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开展,主题活动网站为:http://leifeng.hnedu.cn/

三、投稿要求

1、 本次活动分社会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三类评比,其中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分别由高校、市州教育局组织参加,教师均参加社会组评选。网友根据自身组别投稿,不得一稿多投。

2、 内容以记录本人学雷锋的切实行动,发现并记述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及身边人的学雷锋活动和事迹,撰写新时期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感想和体会。

3、 作品可以小故事、散文、诗歌等形式投稿;每篇字数限定在50—600字之内。

4、 上传作品须系原创首发,著作权由作者和活动举办方共同享有。严禁抄袭,不得侵犯其他作品版权,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评资格。

5、 参评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

6、 对于参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7、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投稿。活动参加者需登陆活动主题网站:http://leifeng.hnedu.cn上传作品。

四、活动奖项

本次活动对优秀日记作品进行评奖,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并在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中,根据投稿数量和优秀作品情况,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40个。获奖者由省网宣办颁发荣誉证书,由湖南教育网给予奖励。具体奖励额度如下:

一等奖:资金各1000元 二等奖:资金各400元 三等奖:资金各200元

五、活动日程

1、投稿(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到12月31日止):全省广大师生和社会网友向活动平台递交作品,由组委会在线审核后发布。

2、评选(2013年1月):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确定获奖作品,在活动主题网站及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公布获奖名单。

3、颁奖(2013年1月底):邀请获一等奖的作者参加首届湖南网络文化节闭幕式。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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