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名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做客我校 反思我国法治建设
来源:法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1日 作者:王美舒 邹奕
3月29日晚, 中国社会科学院名誉学部委员、湘籍法学家李步云教授做客我校,在校本部新前101报告厅做了题为“法治建设六十年之反思”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蒋建湘主持,副院长杨开湘、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余卫明等法学院老师及百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
讲座围绕我国法学研究与法治建设六十年来经历的曲折道路展开。李步云教授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认为我们所经历的曲折追根溯源是“五个主义”在作怪。随后,教授结合亲身经历,就法学教条主义、法律经验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学实用主义的表现、错误原因及克服它们后取得的进步一一进行了阐述。
李步云教授肯定了新中国的民主、法治、人权在后三十年中所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中国继续保持法治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坚决摒弃这五个“主义”。精彩的论述后,李步云教授引用毛泽东的名言——“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最终是你们的”来勉励在座同学,希望同学们能为我国的宪政与法治做出自己的努力。
现已76岁高龄的李步云教授精神矍铄,为法学院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专题讲座。在提问环节,李教授就“法制”与“法治”的表述转变、“宪政”概念的使用以及“以德治国”的科学性等一系列问题详细回答了师生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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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南大学宪政与人权法研究所所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2002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专家。
现已出版独著、合著30余部,发表论文200余篇,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法理学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