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教学状态数据发布制度实施细则(讨论稿)
来源:本科生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作者:--
1.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采集反映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并对数据库数据及时更新,及时分析本科教学状况。
2.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填报和更新与学院有关的教学状态基本数据(见附表),并撰写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定期发布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质量报告。学校将建立基于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的质量评估新机制。
3.落实教学专家组、二级学院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听课制度。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次数每学年不少于4次。
4.利用教学管理网络系统,每学期开展网上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各学院定期组织系、所、室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要求每个二级学院每学期必须有一次公开课,并组织专家、教师、管理部门进行点评。
5.各学院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100%,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比例达到80%以上。学院积极主动与政府、企业等单位合作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确保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和效果。实习指导教师的高级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
6.根据教学状态数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师生召开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参加的师生面对面座谈会,建立“约谈”制度。
7.明确职能部门、院系、学生等各级教学质量保障部门的工作流程与职责,根据各部门掌握的情况和对常态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及时解决实际教学问题。
8.建立教学状态数据与二级学院教学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挂钩的考核机制。学校将根据二级学院的教学状态数据按学年进行分类排序,排名前40%的教学单位给予奖励。对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二级学院将按二级单位业绩津贴总额的0.5%-1%核减业绩津贴。
9.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
二○一二年五月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