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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兼职兼薪如何规范

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作者:张立迁 熊丙奇

允许高校教师兼职兼薪的新政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的高校教师表示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了。但是,“广告学教授一堂课出场费过万,超出其月工资收入”等抓人眼球的消息频频爆出,也让人们担忧高校教师兼职兼薪会带来负面影响,应该如何让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

不必过于担忧教师兼职过度

张立迁

对高校教师兼职兼薪,社会应尽可能减少对高校及其教师过度规划和价值过度介入,给公平、自由市场环境以足够耐性,并相信承担育人使命的高校教师具备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这才是社会大众对此项政策的善意表达;高校也应变革创新相应的评价机制,合理正当地评价教师的智力价值和知识价值,复归学术本身以价值与魅力,这当然也是考验大学管理智慧和经营哲学的良好时机。

事实上,无论是广告学教授的出场费,还是建筑学大师的设计费,抑或是管理大咖的讲座费,再或是工程类博导的专家咨询费,其金额数目自然不菲,想必社会大众也早有耳闻。究其原因,自然由于这些人员数量相对稀缺和社会需求的相对旺盛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基于自由市场的“默契”和知识价值的“互认”。

应当讲,这些高校专家教授的“高薪”既在高校内部的分配体系中占优,又在旺盛的外围社会需求中抢眼,本就是一件无何厚非之事,与允许高校教师兼职兼薪这项政策关联也似乎不大。只因现实社会并非那么完美无缺,人们担心新政策会助推学术权力向现实利益赤裸转化,忧心教师追逐利益而丢掉学术本真,这恰恰是对政策预设有所顾虑的一种本能反应。

其实,回归到高校教师兼职兼薪这件事情的本原上看,社会大可持更加宽容、更为开放的态度。从政策理想视角来看,高校教师从事兼职兼薪活动要么同科学研究相关,要么与学术职业发展相连,均是一项学术增益活动。对研究型大学而言,高校教师兼职兼薪无疑有助于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对教学型高校而言,教师在兼职中所收获的经验也能有效反哺本职教育教学工作;就应用技术大学来说,倒逼了教师与行业行会、企业界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自觉牵手业界精英而提升技术应用水平,真正成为具备“双师”素养的合格教师。

同时,大学是有独特的逻辑及场域的特殊社会组织。一方面,大学的运行逻辑应然在价值无涉的自治状态下,充分保障教师学术自由,允许教师自由流动。其实,学术并非仅存在于大学之内,学术生产力与驱动力恰恰存在于以知识为基础的广阔社会天地之间。因而,高校教师有勇气、有担当地从事兼职兼薪,难道不是对学术本身的最佳“营养补给”吗?另一方面,在大学的学术场域中,学术共同体的力量足以把教师在适当时机引向学术专注、安心从教,自然不必过于担忧一些教师因兼职过度而迷途难返。

(作者张立迁,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教师)

规范兼职要筑牢制度“防火墙”

熊丙奇

要让这一新规既规范科研人员、教师兼职,不因兼职耽误本职工作,又让兼职发挥增加知识价值的作用,就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要求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现代治理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并非新鲜事,也一直存在争议。这次的《意见》提到的是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兼职的价值和意义不用赘述,而做到“适度”很重要,但也很难。目前,很多舆论对此的最大忧虑,就是无法做到适度。如果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没有完成本职工作,却去兼职,或者兼职不是让知识价值增值,而是进行利益输送,那兼职兼薪的负面效应是无法忽视的。

要让这一新规既规范科研人员、教师兼职,不因兼职耽误本职工作,又让兼职发挥增加知识价值的作用,就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要求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现代治理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实行基于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管理和评价,不能任由行政和利益因素干扰教育和学术决策,影响知识价值的创造和服务。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科研人员和教师(包括兼职科研人员和教师)建立科学的职务考核、评价体系。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有自己的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是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的前提。只有在高校内建立和完善基于教育和学术本位的考核、评价体系,才能引导教师专注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在此基础上,才去进行兼职。而机构聘请兼职人员,也有必要明确兼职的权利和责任。这需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本职所在机构与兼职机构,都公开兼职情况,以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科研人员、高校教师是有不同资源的。有的在高校里担任行政领导,有的是院系、学科负责人,还有的担任研究生导师。那么,兼职会不会产生利益输送等问题,也需要防患。近年来,拿学校资源,包括教育资源、学术资源,在招生、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中,与校外资源进行交换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滋生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如果高校和科研机构不能完善学校现代治理,建立遏制个人权力可以影响招生、学位授予的防火墙,那么,兼职可能会变为一个利益输送管道。

由于不同学科的教师,可以获得的兼职空间不同,假如在推进兼职兼薪政策后,高校以兼职来解决教师待遇问题,那么,不同学科教授的待遇差距还会拉大,教师的很多精力会用到搞社会服务挣钱上,兼职兼薪会带来一系列管理教师队伍的难题。其实,让每个科研人员、教师在本职岗位上,乐于工作,人尽其用,人尽其才,这是发挥知识价值的最重要途径,对此,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该致力于提高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待遇,探索年薪制,让他们可以过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是想着通过兼职兼薪挣钱养家糊口,政府部门也不能想着通过允许兼职来提高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待遇。像香港大学,学校给教师很高的薪酬,但要求不能兼职,而需全心投入本校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工作,这也是很多世界一流大学的做法。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11月22日第02版http://news.jyb.cn/opinion/gdjy/201611/t20161122_684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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