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入伍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01日 作者:李促农 张琦 韩燕荣
北京市征兵办公室近日向社会公开了对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14条优惠政策。据了解,这些优惠政策早在2002年11月就已经制定并出台,此次公开旨在进一步激励在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
这些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自愿入伍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批准也可转换专业。对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对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此外,入伍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学校复学的,学校应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据悉,自2001年北京市开始在部分高校开展征兵试点工作以来,截至到2004年底,该市应征高校已由最初的3所发展到17所。今年10月,经市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卫戍区批准,应征高校已扩大到全市所有的72所高等院校。据了解,今冬高校征兵的对象仍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并可征集部分女性学生”;征集的条件为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和年满18至20岁的在校女性大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