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代表呼吁关注高等教育"宏观公平""微观公平"
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4日 作者:蒙志军
3月11日,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罗和安代表呼吁,要关注高等教育的“宏观公平”与“微观公平”,即高等教育整体和谐发展与高等教育个体权利的问题,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背景】高等教育的“宏观公平”指国家高等教育在地区分布、投入、发展态势上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微观公平”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求学、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建立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在这两方面还存在不少的矛盾和问题。
【分析】“宏观公平”方面,由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教育差距的存在和持续拉大是我国当前教育发展的现实问题,就中西部地方高校和国家部属高校对比来看,反映高等教育投入的核心指标“生均经费”(即政府按在校人数所拨款项)存在着显著差异,中央部属高校基本保持正比例增长,而地方高校在几个年度呈负增长,中央部属高校生均经费是地方高校两倍以上,中西部地方高校生均经费只有中西部部属高校的一半,只有其他地区地方高校的70%%,只有中央部属高校的40%%。
“微观公平”方面,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阶段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广大学子拥有更多更广享有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离党和国家所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离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建议】促进“宏观公平”,建议中央财政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支持力度,通过重点支持中西部具有“领头雁”作用的省部共建(重点支持)高校建设,带动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逐步缓解长期以来由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的高等教育相对集中的不均衡态势。
促进“微观公平”,建议制订《高等教育资助法》,为高等教育的资助制度提供刚性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制度,使所有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都能获得贷款,使贫困生能够获得全部贷款,并逐步扩大到每一个有需要的学生,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的高等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