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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朝:阻碍科技创新之树扎根成长 “科研拆迁”让人忧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作者:周科朝

编者按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钱老所追问的除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教育的问题,更指向我国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环境问题。实际上,科技创新人才的成长和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始自教育、发自实践、成在坚持。本文所关注和探讨的,恰恰是科技创新活动的“后学校”时代。文章指出:蔓延在科研工作中的“拆迁”现象,正在撼动科技创新的地基,阻碍科技创新之树扎根成长,这一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精粹

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为了进行旧区改造,各地不同程度地上演着房屋“拆迁”运动。一个必须得到高度关注的现象是:蔓延在科研工作中的“拆迁”现象,正在撼动科技创新的地基,阻碍科技创新之树扎根成长。

如房屋拆迁一样,“科研拆迁”也存在“推倒重来”、“异地重建”的现象。一些科研工作人员脱离研究第一线,在巨额立项资助的“诱惑下”,不管是不是有前期成果、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研究专长,拿出一副“大小通吃”的架势,不惜放弃以前的研究积累,转而投入到一个陌生的领域。

过快或失序的房屋“拆迁”,使得整个城市失去了文化积淀;而同样需要积累的科研创新活动,却往往因为地基不牢或研究领域转换过快,而导致老问题研究断层,新问题又把握不深、把握不透,造成对科研资源的重复浪费,进而破坏整个科研创新工作的增量积累,危害大矣!

当下科技创新的“拆迁”现象,显然与“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科学精神相悖。

一般而言,学校教育是科技创新的奠基性工作,而科技创新人才的成才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大多发生在具体的创新实践中。因而,在回答“钱学森之问”时,我们不得不认真关注科技创新的真实过程。

当下,一个必须得到高度关注的现象是:蔓延在科研工作中的“拆迁”现象,正在掘动科技创新的地基,阻碍科技创新之树扎根成长。

“科研拆迁”在蔓延

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为了进行旧区改造,各地不同程度地上演着房屋“拆迁”运动。在学术界,也有这样一种类似的现象,我们暂且称之为“科技创新拆迁”现象,简称为“科研拆迁”。

如房屋拆迁一样,“科研拆迁”也存在“推倒重来”、“异地重建”的现象。近年来,国家对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呈明显加快趋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从2009年的70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6亿元,再到2011年的140亿元,加上社会科学基金以及各部委省市的研究经费,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但是,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取得立项、获得更多资助,一些科研工作人员脱离研究第一线,到处穿梭于各种项目评审活动。在巨额立项资助的“诱惑下”,不管是不是有前期成果、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研究专长,拿出一副“大小通吃”的架势,不惜放弃以前的研究积累,转而投入到一个陌生的领域。

由此我们发现,在自然科学领域,常年跟踪科研前沿、扎根某一领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继续瞄准“高精尖”的科研工作少了,而迅速转换科研“频道”,追逐大项目、大工程和大投入的多了;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始创新少了,低水平重复研究多了,文章数量多了,学术影响力却并没有提高。总之,愿意坐十年冷板凳、固守原有研究领域的人少了,一年坐不热或者刚刚坐热,又去抢别的板凳的人多了。一些单位的科研申请甚至成了比研究本身还要重要的工作。这样的科研态度,用老百姓的话讲,是“黑瞎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到头来在科研创新活动中收获寥寥;这样的科研态度,是肆意抛荒已有的研究试验田,貌似追踪研究热点,实际上是对科研创新活动的自我抛弃。

过快或失序的房屋“拆迁”,使得整个城市失去了文化积淀;而同样需要积累的科研创新活动,却往往因为地基不牢或研究领域转换过快,而导致老问题研究断层,新问题又把握不深、把握不透,造成对科研资源的重复浪费,进而破坏整个科研创新工作的增量积累,危害大矣!

“科研拆迁”何以产生

应该讲,由国家主导科研经费分配的体制,过去几十年对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确实起到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得到鼓励,并且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受传统模式的影响,一些不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依然在科研创新的不同环节运行,导致“旧的科研激励机制与新的科研创新需求脱节甚至矛盾”,因而科研创新的拆迁现象就很容易出现。

原因之一:科研评价的“唯数量化”,使得项目仍然成为评价科研创新的重要标尺。具体来说,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国家主导科研经费体制,促使能否承担“国家项目”、进入“国家队”、获得国家奖,能否获得大额的资助立项,成为衡量一个学科、一个团队、一个科研人员水平的“硬条件”,大多数学校将承担高级别的课题视为评职称、发奖金的必备条件。为了职称和待遇,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们不得不围绕这个“指挥棒”,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在“跑项目”、“拉关系”上,很多情况下项目能上则做,上不了就寻找其他的突破口,因而很难在一个方向上深挖下去。

原因之二:鼓励科研的“薪酬导向”,促使“争抢项目”成为创收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科研人员的待遇并不高,很多“985”高校和较好的学校,从教授到一般的青年教师,每年到手的基本工资从三万元到五六万元不等,与他们自身的社会地位、科研需求十分不符。自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鼓励科研创新和提高科研人员待遇,一些地方和科研院所,开始以课题经费提成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并且从科研项目中提5%—10%不等的经费,用作管理费提高学校收入。在这种“双重激励”机制下,能不能获得项目成为学校尤其是科研人员创收的重要手段。在工资基本不增长、待遇基本不提高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只能眼睛盯着项目跑,因而很容易造成“跑项目、搞提成”的科研功利现象,在这样的薪酬导向体系下,“科研拆迁”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何解决“科研拆迁”

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原有科研体制对于建立科研事业基础、服务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世界科技发展大潮汹涌澎湃、国与国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背景下,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动员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奋斗。这就决定了在科研目的、科研任务发生变化的新背景下,科研机制也要进行系统调整。但是,现实是原有的科研支持结构中存在的弊端,仍然影响至今,直接将大量科研人员从实验室、从田野调查现场挤进了“跑项目”的前沿。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纠正,势必影响到科研活动本身。

那么,应该如何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拆迁”问题呢?

首先,要理顺和调整现有科研体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接轨的科研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我国科研体制仍然不能说已经完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在最需要做的是,不断调整并逐步建立与社会发展需要相宜的科研体制。政府首先要管好手中掌握的经费和“指挥棒”,充实科研创新的物质基础,争取尽早形成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和运行经费实行全额支持的结构,保障国家研究机构的创新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的创新自由;在完善和创新举国体制大力支持基础创新和尖端技术创新的同时,构建多元的资金投入体系,国家重点支持基础领域创新,调动社会资源支持经济效益性创新;压缩科研经费投入方面的权力寻租空间,引入第三方监管和评价机制。

二是要改革科技创新工作评价体制,全程监督和管理科研工作。科技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关系不顺,是导致“科研拆迁”现象的直接原因,因而必须改革现有科技创新评价和管理制度。适时考虑科技经费分配与评价职能相分离,建立一个独立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在评价机制上,从注重“立项评价”转向“过程评价”,更加重视科技创新人员在具体科研工作中的贡献,鼓励产出大成果和长期研究;在宽容科研失败的基础上,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责机制,对于投入产出效益较差的项目,要实行资金追回和追究负责人责任的措施。

三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为科研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干事不如拉关系”、“坚守不如换阵地”,这些不合理现象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给予科研人员合理的薪酬报偿体系。一些科研人员在面对利益得失时,心浮气躁、沉不下心、静不下气,关键是解决不了基本的收入、地位问题。应该从资金投入、办公条件、科研设备等环节入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为科研人员提供阳光化、充足化的“年薪制”,逐步取消科研提成,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其长期献身科研工作,打硬仗、打大仗,出成果、出效益提供良好的环境;推行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除此以外,还应全面推进学术道德环境、创新环境、诚信文化环境建设。总之,科研工作尤其是基础理论的科研,需要长时间的钻研和积累。科学巨匠爱因斯坦有句名言:“科学研究好像钻木板,有人喜欢钻薄的,而我喜欢钻厚的。”在回答为什么成功时,他又讲道:“我成功并不是因为我聪明,而是我花了更多的时间来考虑问题。”当下科技创新的“拆迁”现象,显然与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科学精神相悖。(中南大学教授、副校长 周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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