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性公司制 中南大学的成功探索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2年05月29日 作者:唐湘岳 周科际
编者按 各地各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经验车载斗量,中南大学可谓独树一帜。该校推行“以人为本,激活资源、产权制度,保障利益,院士带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核心的“学科性公司制”,两年实践成效明显,社会赞誉纷至沓来。这种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增强学校自我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有益探索,值得其他高校借鉴。
最近,地处长沙的中南大学发布一则新闻:该校与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盛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的高科技企业——湖南家辉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这个公司以中南大学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技术依托,开发基因药物技术及产品。截至目前,中南大学像这样的“学科性公司制”企业已达38家,总注册资本4.4亿元,其中技术股份8600余万元,吸引社会投资3.3亿元。这是该校推行“以人为本,激活资源、产权制度,保障利益,院士带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核心的“学科性公司制”所取得的成果。
“三个最大流失”与“两个70%”
2000年初,中南大学领导班子与广大科技人员就如何更好地激活改革开放20多年来学校形成的智力和科技资源,如何形成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等问题,开展研究和探讨,形成了共识,这就是“三个最大流失”:科技人员无研究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是学校国有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科研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是学校国有有形资产的最大流失。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了《关于落实国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政策的实施办法》,其中有“两个70%”:将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所获股份的70%分配给有关科技人员,将非政府计划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入股所获股份的70%分配给有关科技人员。这项制度通过学校技术成果入股、科技人员个人持股这样一种现代产权制度安排,以产权的形式物化了学校的无形资产,并增加了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和保护了科技人员应得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
中南大学创造的“学科性公司制”具有两个特征:股本由学校的技术成果无形资产和少量科研课题结余经费加社会资本组合而成,目前前者占总资本的24%左右,其中90%以上为以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无形资本;在管理方式上,学校的教授们一般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技术总监等职务,负责技术指导、组织研发等工作;由社会投资方指派或双方共同聘请专人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组织、市场营销及日常事务等工作。
创新创业的平台与人才培养的新格局
中南大学的“学科性公司制”不仅以其“学科”所拥有的高新技术的高回报率而引起社会资本的关注,而且以“公司制”、“股份制”等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下的人才、技术等要素和资金等要素的有效组合。通过“学科性公司制”这一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学校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善了中试条件,极大地提高了科研和成果转化能力,同时社会投资者得到了技术与人才的支持,实现了投资资本的迅速增值,达到学校和投资者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双赢效果,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学校以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为主体的1亿多元资产,带动了企业与社会3亿多元的资产投入,孵化了38家高技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2001年实现年销售额5亿元,并有数家公司完成了上市融资所需的股份制改造。这些“学科性公司”已成为区域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学科性公司融教学、科研、产业于一体,不仅强化和拓展了大学的功能,同时给人才培养注入了新的活力,把经院式的教育变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把传统的课堂搬进了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最前沿,形成了一种“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的人才培养新格局。这一格局的创新意义在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实现了向生产过程和科技活动的开放;教学过程不再是一个单向传输与接受的过程,而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学生不再是一个知识的接受和成果的享受者,而是一个知识的创新和事业的创造者;学习不再是继承性和维持性的学习,而是一种开拓性和发展性的学习。该校工商管理学院为学生寻找适合的研究实习岗位历来是一桩难事,以往约有90%的学生只能以虚拟课题来完成研究和论文。学校实施“学科性公司制”以来,该院相继组建了6家学科性公司,这些公司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十分注意吸纳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两年间,为学生提供了200多个研究、实习岗位,约100万元的实习、研究经费。
(此文为《光明日报》5月24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