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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学科性公司为什么活跃?

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6日 作者:李伦娥

高等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级人才过程中,做到了上中下游的有机结合:中南大学鼓励教授们将科研成果积极加以转化,成立学科性公司,以公司的发展带动学科的发展;江苏大学着眼于工科学生的工程实践和训练,树立“大工程教育”的理念,创建了强化工程意识、工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今天,我们在此推出这两所学校在产学研结合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有益尝试,就是要推动广大高校立足于自身的学科特点,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出社会和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创新人才,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者

记者手头有一份“中南大学科技型企业一览表”,上面详详细细地列着从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注册的43家企业,其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都是些耳熟能详的院士和专家名字:黄伯云、何继善、夏家辉、钟掘等。

“不包括这些年自生自灭或者跑出去另立山头的。”主管此项工作的中南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唐新孝补充说,他告诉记者,这些企业都是依托学校的重点或特色学科而建的,43家公司总注册资本达7个多亿,去年销售额超过10个亿,而且还先后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重大支持计划近50项,接受了至少3000多名博士硕士和本科生的实习实验,而这一切,学校没掏一分钱,只是院士和教授们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作价1.4个多亿投入公司。

纵观全国高校,每年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何止千万?为什么中南大学的成果、中南大学的教授们就能将其投入办公司并产生效益,回报社会?

“两个70%”政策和“三个流失”理论

事情得追溯到1999年。当时,学校一个名叫李星海的教授要将自己的一项科技成果拿出来,作价折成股份与一企业合作办公司。这种形式合适吗?成果作价的股份归谁所有?职务发明成果所得的股份能否个人拥有?这样的一系列问题,科技处也不知如何回答了。

因为此前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多是这样两种形式:一是学校自办科技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是学校,学校诸多成果公司可以利用;一是教授们自己与企业谈,技术转让,企业一般会与技术持有人签下能分得“纯利的百分之几”的转让合同。实践证明,这两种形式弊端都非常明显,学校组织办的“科开公司”,由于投入不够等种种原因,最后破产,以致“办公司的教授们劳心劳力、戴着破草帽在海南街头讨债”,最后还遭到许多员工甚至领导的非议;而后者就更尴尬了,教授们年底持合同到企业去分红,几乎所有的受让方都异口同声:“没赚到一分钱,还亏了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亿),老师您是否也帮着我们分担点?”教授们哪敢再提“分成”两字,跑还来不及呢!

李星海教授将成果作成股份,与人合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种办法当然好。关键问题是股份归谁?恰在这个时候,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个文件,规定科研人员技术入股个人可得其中的不低于20%的比例。“不低于20%”,那么最高是多少?文件上没说,据说当时兄弟院校有的是30%,有的40%,但最多不能超过50%,“51%个人就占大头了。”有人说。中南大学能不能定得更高一点呢?当时有关人员提了三个方案供大家讨论:60%、70%和80%。天啊,这么高?许多人惊呼。后来考虑方方面面的意见,拿出来讨论的方案是70%。机关处室、院系、教授等,层层讨论,前后历时一个多月,“在学校内部,可以说不亚于当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唐新孝说。

当时争论非常激烈,有的教授甚至拍案而起。在这个讨论过程中,学校党委和行政引导大家最后形成了一个关于“三个流失”的理论:科技人员无研究开发积极性是学校国有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科研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是学校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一把椅子,放在那里不用,照样变旧,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浪费。”校长黄伯云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终于,几经周折,2000年3月,学校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政策的实施办法》,第二年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这个“办法”的中心内容就是现今流传较广的“两个70%”:以学校技术成果折资入股或增资扩股所获股份的70%归有关科技人员,以学校横向课题结余经费出资入股或增资扩股所获股份的70%归有关科技人员。同时还明确了以学校技术成果折资入股,开展成果转化是学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科技人员的正常工作范围。

政策对头,效益翻番。2000和2001年,一下子就冒出了30多家公司,全部是学校科技人员运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吸引社会资本所创办的。校长黄伯云、副校长邱冠周以及原校长何继善院士、原党委书记刘业翔院士等,都带头拿出成果办公司。

“两大优势”和“放水养鱼”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仅仅依靠“两个70%”政策和“三个流失”理论,中南大学的学科性公司还不会有今天的局面。“还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自始至终关注并参与有关政策制定的科技处副处长刘少军说。他认为,如果说要总结中南大学学科性公司的经验的话,有两点值得重视,一是自始至终,学校强调的是学科,是要发挥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的作用,是要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据介绍,中南大学自2000年4月由原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以来,发展非常快,国家重点学科由7个增加到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由5个增加到26个,科研进校经费由1.6亿增加到6个亿。学校拥有包括14名院士、400多名博导在内的高精尖人才。“办学科性公司,主要就是要依靠这些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刘少军说。据统计,目前在册的43家学科性公司,主要涉及的领域是材料、机电、资源生物、生物医药、冶金等,而这些,都是学校的重点学科。“我统计了一下,学校17个重点学科,其中13个背后都办有一个或若干个公司。”唐新孝说,当然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也几乎100%是博导——其中7家公司是院士领衔。

公司与学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学科性公司,除了按公司法正常经营运转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做课题了。”刘少军说。“别的公司不能这样吗?”记者不解地问道。“没有学科带头人,你想做都做不动啊。”答曰。此次填补了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六年空缺的黄伯云团队,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围绕“炭/炭”材料等,黄伯云率领团队办起了4家学科性公司,其中2004年元月开始建设的湖南博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5个亿,今年建成投产后产值将达2个亿。

二是管理上不干涉内政,回报上讲求社会效益和促进学科发展,放水养鱼,做好服务。实实在在地说,这些年,公司是办了几十家,但学校几乎没从中得到一分钱,“学校不是企业,学校不能靠这个来生存。”他们认为。发展了学科,培养了人才,回报了社会——每年光缴税就达一个多亿,还不够吗?所以这些年不管公司发展多么快,赚了多少钱,学校只认服务,只认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公司赚钱了,所得利润用于再发展;教授们在公司兼职,只要教学工作量同时完成,工资奖金两边拿;公司出问题了,学校就来帮着服务了——如此宽松政策,公司发展何愁?如依托学校机电工程学科智能机械研究所、凭借研究所技术性收入50万元人民币,由科技人员主导创立的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5年来,连年产值翻番,去年公司产值达到3.4个亿。公司在为学校40多名博士、硕士生提供创新平台,还为社会创造了700多人的就业岗位,为国家累计上缴税金近5000万元。学校、公司、社会三赢。


图说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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