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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三大举措”推进教授治学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作者:--

近年来,中南大学以制定大学章程为契机,强化教授委员会在学院重大事务中的话语权,着力探索推动“教授治学”取得明显实效。  

赋予“三种权力”,确保有劲可使。学校在各二级学院和科研平台成立教授委员会48个,将下放到二级学院的人事聘用权、职称评审权、绩效分配权等“三种权力”落实到学院教授委员会,并明确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代行学院学术委员会职责。教授委员会发挥学术评价、学科建设等方面专业权威作用,在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评价标准的制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分级晋级和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新进教师遴选和推荐,学院业绩津贴分配和发展规划制定等方面,均拥有相关决定权、决策权或意见权。实现学院核心资源配置服从教授群体公共理性,促进学校的学术发展。

搭建“三驾马车”,确保有章可循。学校2013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条例,围绕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功能,确立了“院长(院行政)-学院教授委员会-学院党政联席会”互制互动的学院管理权力运行机制。院长(院行政)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对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学院教授委员会居于学术权力的主导与核心地位,并拥有对院行政和党政联席会的监督权、决策权和意见权。形成重大事项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做决策,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议事程序。学院政治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责权边界得到进一步厘清,推动教授治学步入法治轨道。‍

设立“三道防线”,确保充分民主。在学校章程和教授委员会条例中构建“教授治学”民主机制。加强学院教授委员会自身建设,规定委员会由学院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并严格执行三个“不超过”。一是在职院领导不超过教授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院长、书记不参加教授委员会,促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适度分离,保障学术力量在办学和治学中应有的主导作用;二是教授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两年,且上届委员会成员不超过三分之二;三是所有委员连任不超过两届,进一步扩大教授群体的参与面,防止教授委员会成员小集团化或权力私用。2014年,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在2012年成立时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通过两年一换届,基本形成人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人人有机会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和长效机制,确保教授治学不走样、不变质。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http://jykx.zt.hnedu.cn/show/13,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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