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揭晓
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作者:刘文韬 何淼玲
记者今天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0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揭晓。
10名法治人物分别是:首倡全国政法系统“心态建设”的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公正司法、扶贫济困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有仁;30年如一日热心普法宣传的桃源县观音寺镇燕家坪村村民燕为栋;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楷模、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局长陈杰;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锋、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严德荣;打黑除恶、执法为民的公安卫士,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调研员(挂职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跃;为抗击甲流而献出年轻生命的原永州监狱民警(抗甲流烈士)吴战保;“世上最牛交警执勤台”上的指挥官、吉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矮寨中队中队长吴浩;弘扬法治精神、护航重大工程建设的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帆。
10大法治事件分别为: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法治湖南”战略决策;《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颁布实施;衡钢打赢印度反倾销诉讼案;长沙市岳麓区凤凰山庄27户居民状告政府“收回土地决定”程序违法胜诉案;“铁腕治警”——我省公安系统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国推介;溆浦县数千名选民投票罢免获刑人大代表;我省率先出台规范募捐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检察机关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改革;长沙市雨花区见义勇为伤残可获终身保障;湘潭市尝试驾照直考还权于民。
据介绍,此次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是经过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等推荐(自荐),以及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踊跃投票,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的。这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在2010年都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推进我省民主与法制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产生了积极作用。如名列法治人物榜首的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倡导的“心态建设”,经本报重点推介,并多次进行跟踪报道后,产生了强烈反响,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和重视。
湖南日报 2011年03月31日第八版http://epaper.voc.com.cn/hnrb/html/2011-03/31/content_321316.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