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律专家聚长研讨“公益诉讼”
来源:湖南日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作者:姚学文
今天,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公益诉讼实施”研讨会在长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等20多个单位的法律专家,就公益诉讼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研讨会。
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新增了“公益诉讼”条款。据介绍,所谓公益诉讼,就是指诉讼主体与诉讼请求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活动。比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诉讼活动,生态环境问题与诉讼主体往往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再比如,公民诉讼政府官员用车超标,诉讼主体与诉讼内容同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等。
对于这一全新的诉讼活动,究竟该如何进行?如何鼓励开展这一诉讼活动?如何防止滥诉?与会专家紧紧围绕这一系列话题,就受案范围、原告资格、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法官司法的能动性等开展了深入研讨。
当天,教育部重大公益诉讼研究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在中南大学开题。该课题将重点探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的理论基础、立案机制、裁判机制证据规则机制、参与分配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立法建议等。专家们认为,该课题研究意义重大,将给即将铺开的公益诉讼活动,提供科学指导和理论依据。
湖南日报 2012年09月23日 第02版:要闻http://epaper.voc.com.cn/hnrb/html/2012-09/23/content_564036.htm?div=-1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