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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奖杯,更要保护好专利

专家提醒:大学生作品参赛前应先申请专利

来源:长沙晚报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作者:岳霞 王轩

大学生设计作品获奖,奖金归大学生,设计作品专利归主办方——不少大学生作品大赛都会设定这样的条款,不过,却少有人知道,这违法了。近日,湖南省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暨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联盟在中南大学成立。“大学生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善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彭民安表示。

本报教育周刊曾于去年以《超简单创意获大奖被买断》为题,报道了中南大学学生张玉洁创意笔筒获大奖的消息。该篇报道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彭民安的注意,“主办方仅仅支付了少量奖金就买断了张玉洁的设计作品,还将作品向企业出售,这是不合理的行为。”彭民安与张玉洁取得联系,建议她放弃奖金,收回自己创造作品的专利申请权。

“张玉洁的作品属于专利类型中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彭民安介绍,外观设计在大学生发明创造中最为普遍。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大学生为参加比赛而设计相关作品,作品成形后没有申请专利,参赛获奖后往往被主办方以低价买断,主办方便将作品据为己有。

“一旦作品被主办方申请了专利,大学生就失去了作品的所有权,无法享受到专利作品产业化带来的收益。”彭民安提醒,大学生在参赛、参展前一定要先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长沙市已经出台相关措施,大学生申请专利而支付的申请费和代理费可以全额补助,以此激励大学生将自己的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长沙晚报2011-04-28 B2版 http://cswb.changsha.cn/CSWB/20110428/Cont_1_18_1647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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