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小知识
来源: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作者:赵晨鸣 展芳
党代会几年召开一次?大会主席团是怎么产生的?职能是什么?党代会的“两委”是哪两委,它们职能又分别是什么……中南大学第三次党代会召开之际,除了参会代表,很多人其实都对“党代会”有着各种各样的困惑。接下来,我们就带大家一览“党代会小知识”。
大会主席团怎样产生?主要职能是什么?
大会主席团是党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上届委员会或各代表团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成员一般由党委、纪委领导成员,新一届党委、纪委领导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团长及有代表性的其他人员组成。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组织代表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提出并组织代表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提出需提交党代表大会有关候选人建议人选,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主持大会选举,起草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讨论决定代表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各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组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选举会议。主席团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是重大问题都要经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党代表任期制”是什么?
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并在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中作了相应规定。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各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同级当届党代表大会期间,以代表身份从事其职责权限范围内活动。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的任期规定为5年。
党委和纪委具体指什么?它们有什么关系?
党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纪委全称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于高等学校来说,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主席团四次会议主要讨论和确定什么问题?
党代会分为预备会与正式会议两个部分。预备会首先通过、确定主席团名单,并在预备会最后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确定大会秘书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明确主席团任务、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和正式会议日程。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通过“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布置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审议通过“两委”工作报告决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代表团审议“两委”工作报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最后一次主席团会议在大会选举和闭幕式中间进行,最终确定“两委”当选名单,并委托“两委”第一次会议主持人。